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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乌鲁木齐10月11日电 自治区面向全国和全疆公开选拔副厅级领导干部《公告》在《人民日报》《新疆日报》等新闻媒体刊登以后,立即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连日来,自治区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各地(州、市)、县(市、区)的广大干部和部分外省区的干部纷纷通过各种方式,咨询有关政策。为使广大干部进一步了解这次公开选拔工作的有关情况,近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负责同志就广大干部群众共同关心的一些问题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问:您能否介绍一下,自治区党委为什么再次拿出17个副厅级领导职位面向全国和全疆公开选拔?
答: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方面,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始终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和全国组织部长会议、自治区组织工作会议,对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公开选拔作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成果,得到了中央的肯定和各地的高度重视。2002年中央颁布的《干部任用条例》,把公开选拔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方式之一,作出了专门的规定。2004年4月中央集中出台的《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等5个法规性文件,进一步强调了公开选拔工作的重要性,提出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应当根据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需要,有计划地进行,逐步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这次面向全国和全疆公开选拔副厅级领导干部,既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重要举措,也是进一步贯彻《干部任用条例》和“5+1”文件的有关要求,从整体上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实际步骤。
当前,自治区正处在经济和社会事业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进程,对自治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近几年,自治区和各地采取多种方式,进一步加大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力度,一大批优秀人才进入了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有力地推进自治区的改革发展稳定事业。2000年、2001年,自治区曾先后两次面向全疆公开选拔了21名副厅级领导干部,据不完全统计,各地(州、市)、各县(市、区)也先后面向社会公开选拔了1200多名知识层次高、年富力强的县、科级领导干部,进一步优化了各级领导班子结构,推进了领导班子的年轻化、知识化和专业化,提高了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这次面向全疆和全国公开选拔副厅级领导干部,也是着眼于建设一支能够适应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需要的高素质干部队伍,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
扩大干部工作的民主,既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方向,也是新时期人民群众对落实党管干部原则的新要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就是要进一步增强干部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把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程序和结果公之于众,开放运作,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了解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更好地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这次公开选拔,我们在报名、资格审查、民主推荐、面试、组织考察、讨论决定等环节,严格按《干部任用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办事,让广大干部群众充分参与,进一步扩大民主,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谐新疆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
问:这次公开选拔副厅级领导干部工作的原则和程序是怎样规定的?
答:这次公开选拔副厅级领导干部工作将认真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和《2005年自治区公开选拔副厅级领导干部工作简章》的有关规定,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依法办事的原则,充分走群众路线,全面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在报名方式上,采取组织推荐与个人自荐相结合;在人选确定上,实行民主推荐、基础知识测试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在组织考察上,坚持衡量德才素质与注重工作实绩相结合;在选用成果上,做到启用人才与储备人才相结合。
问:与前两次相比,这次公开选拔副厅级领导干部有哪些特点?
答:这次公开选拔工作是在总结以往两次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本着于法周严、于事简便的原则,做了一些改进和探索,主要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拿出的职位多。这次用于公开选拔的副厅级领导职位17个,是我区公开选拔副厅级领导干部中职位最多的一次。既有自治区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职位,也有州市的职位,其中,有5个职位是副厅级正职岗位,占到这次公开选拔职位总数的近三分之一。同时,自治区高级法院副院长、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两个职位面向全国公开选拔,这在我区还是第一次。二是对一些环节进行了大胆创新。在坚持《干部任用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的基础上,结合新疆实际,借鉴其他省市好的做法,采取民主推荐、基础知识测试和结构化面试确定人选。这样做,既扩大和落实了群众公认的原则,又注重对领导干部的综合素质、组织协调能力、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测试,防止和避免片面地以分取人和“应试型”干部的产生。三是在坚持选人用人标准的前提下,适当放宽了报名条件。在任职年限上要求担任正县(处)级领导职务满3年,任职不满3年的正县(处)级领导干部,须担任副县(处)级领导职务满4年。对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及自治区级优秀共产党员、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担任正处县级领导职务满1年的,也可以报名。这样要求,既坚持了选人用人的基本原则和条件,又适当放宽了任职年限限制,有利于优秀人才参与竞争,有利于优化领导班子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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