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乌鲁木齐9月17日电 16日,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4名领导在乌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作了述职报告。乌鲁木齐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组通过前期视察提出,4人均具备了各自岗位必备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会上,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杨志杰,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反贪局局长吴洪,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侦查监督处处长松晓明,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公诉处处长侯强辉,就各自具体负责的工作向乌鲁木齐市人大常委会作了述职报告。
据悉,乌鲁木齐市两级检察机关干警人数仅为全疆检查干警人数的十分之一,但近几年查办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占全疆检察机关查办案件总数的四分之一,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三年来的反贪办案数量始终是全疆第一。
据统计,2001年至今,乌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468件511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7522.94万元。据不完全统计,三年来乌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干警拒绝吃请50余次,拒收钱物共20余万元,无一例干警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乌市人民检察院推行主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同时全面推行和深化审查逮捕方式改革。2003年,侦查监督处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分别比往年同期上升6%和3%。今年又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目标任务。
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还加强检察机关刑事诉讼监督。公诉处2003年收到人民法院判决书136份,经审查提出抗诉4件4人,提出抗诉后1件1人,区院支持抗诉并改判。经审查追诉被告人6人,追诉犯罪事实7起,对67人执行死刑履行临场监督职责。
据悉,这次述职是乌市人大常委会今年开展对“一府两院”有关人员开展重点述职工作的第三批。截至目前,已有12名“一府两院”有关人员进行了述职。
典型反贪案例
“新疆1号大案”自治区交通厅计划处副处长颜旭东挪用公款一案,收缴赃车十几辆,追回赃款1600多万元,依法追究了5名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1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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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上半年实现零超期羁押
又讯乌鲁木齐市公、检、法三机关自去年5月以来开展纠正超期羁押专项治理以来,到目前为止实现了零超期羁押。16日,这三机关负责人向乌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汇报了这一情况。 公、检、法三机关针对实践中找案源、寻找线索容易造成案件证据不扎实、久拘不捕、久捕不判的局面,今后拟采取建立和完善超期羁押责任追究制,以预防和减少超期羁押的发生。(完)(编辑:潘莹) |